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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总则》之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2期

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是: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五)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六)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七)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八)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是: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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