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院〔2014〕15号
关于举办福建省教师优秀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全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展示全省教师摄影艺术才华,推动全省教师摄影艺术创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福建省陶行知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福建省教师优秀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以“美丽福建、美丽校园”(美丽福建包括我省经济社会、人文风俗、自然生态等;美丽校园包括我省校园环境、师生活动等)为主题,集中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喜人变化和良好的社会、自然环境,展示我省大中小学校园的良好育人环境和良好师生风貌。
二、主办单位
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福建省陶行知研究会
三、作品评选
“福建省教师优秀摄影作品展”设评委会,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次展览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谐,设立“监审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
2014年4月下旬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教师优秀摄影作品展”。
五、参展要求
1.参展对象为福建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离退休老教师),教育行政干部职工,曾任教师的设区市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
2.参展作品须紧扣主题,黑白、彩色均可,单幅或组照不限。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展,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
3.作品报送时间:2014年4月1日前将作品发到fjjyxyxcb@163.com信箱。
4.作品报送要求:参展作品须报送摄影作品(尺寸:宽12寸×高10寸 )及作品电子稿,作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作品电子稿限JPG格式、3兆以上,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图像进行装裱。图像文件统一采用“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方式命名。每位作者限送1幅作品,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每组一般不超过6张(需标明顺序号)。所有作品不得打logo水印或附其他作品信息。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各500元)。入展作品约100件。
七、获奖作品的作者,可作为加入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有效积分条件之一
八、展览费用
经费由主办方单位承担,不另收作者任何费用。入选作品收入《福建省教师优秀摄影作品集》出版。
九、主办单位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对于参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非盈利性活动中使用(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不再另付稿酬),获奖及参展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2. 凡涉及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参赛作品中的
肖像权
由作者本人负责。
3.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作品证书。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由福建教育学院永久收藏。其他入展作品如同意给福建教育学院收藏的,福建教育学院给予每幅作品收藏费300元和收藏证书。
4.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摄影展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此文件亦挂在福建基础教育网站、省摄影家协会网站、福建省陶研会网站。
十、联系方式及寄送地址
作品请寄: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蒋德鸿收。
电话:0591-83791307;邮编:350025;电子邮箱:fjjyxyxcb@163.com
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陶行知研究会
2014年1月10日
附件1
作品图注要求及示例
一、单照
作品题目: XXX
作者:XXXX 单位:XXX
图注:XX地区XX学校三年级学生在认真听课
二、组照
|
作品题目:XXX
作者:XXX
单位:XXX
图注:XX地区XX学校学生在简陋的教室中学习 |
附件2
福建省教师摄影作品信息登记表
作者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
作品电子文件名 |
|
作品名称 |
|
创作时间 |
|
拍摄地点 |
|
作品简介
(100字
以内) |
|
是否参加过相关类别评选 |
□ 是 □ 否 |
如参加过是否获奖 |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