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处室、馆、中心〕、系、部工会、省农干校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做文明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活动的通知》(闽工办〔2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校”、“省级文明校”、“省级党建与思政先进高校”实际,扎实开展“做文明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活动,充分发挥全院教职工在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的带头表率作用。
要求各单位在5月份安排1-2次办公室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大扫除活动,院工会将于6月10日前组织检查评比,对卫生整洁单位进行行表彰,授予“文明办公室”荣誉称号。
特此通知。
云顶线上棋牌平台工会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