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福建省教育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提出学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教育是基础,学习是关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风廉政法规和省教育厅、省农业厅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文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的习惯。
2、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图片展览,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将权力的行使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关口前移、落实防范、规范行为,达到最终铲除滋生职务犯罪土壤的目的。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应健全和完善的制度有:物质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基建修缮制度、校产经营和后勤服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干部考察与任前公示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以及校务公开制度等。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针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议事决策制度、工作制度,从制度措施上堵塞各种漏洞,以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4、民主管理,拓宽监督渠道。预防职务犯罪的立足点在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使教职员工不滥用权力、不发生职务犯罪行为。办事要实施阳光工程,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加强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把学院工作、干部任免和学风、教风、校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5、严肃纪律,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问题,认真查摆和整改。针对目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特别是针对教材、教辅材料、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以及附属医疗单位医药采购,工程建设,修缮,招标投标,校产经营和后勤服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热点和敏感问题,查是否有行贿受贿、搞权钱交易,违反财经纪律以及“破坏收支两条线”规定等职务犯罪的行为;查是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和执行公示制度;查是否做到了按章办事、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6、标本兼治,打防有机结合。虽然预防是解决职务犯罪的根本性措施,但预防绝不是万能的,甚至在某种情况下也是极为宽泛和软弱的,只有依靠打击这一惩治的最强硬的一手,才能给有职务犯罪意图和侥幸心理的人以震慑和警醒,才能促使人们去重视和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因此,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前题必须是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治标工程的关键点在于全面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分子,增强打击的威慑力。只要有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就要去查证;只要有职务犯罪行为,就要一查到底,依法办案、惩一儆百。
7、勤政廉政,落实领导责任。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在领导干部,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应切实担当起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既当勤政廉政的表率,又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排头兵。主要有:一是采取落实措施,建立牢固的预防职务犯罪意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每年年初,学院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要与所辖的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明确预防职务犯罪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措施。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应将本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和自身廉洁情况定期向学院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如果本部门、本单位发生了重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查处当事人和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时予以处罚外,应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直至纪律、法律责任。
8、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认识预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正确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切实做到从源头抓起,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制度,加强自律机制建设。结合形势,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法规的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真正能够学法、懂法、执法、守法,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构筑起坚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制度,积极探索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工作事项集体协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重点监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和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纪委“五不许”和教育部党组“六不准”规定的情况。积极推行校务公开,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