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校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新媒体中心记者部 [发表时间]:2021-03-15 [来源]:校团委、二级学院(部)团总支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加强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原则,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结合我校实际,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以下的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自觉遵守共青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2、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党的有关理论学习与研讨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


觉悟。

3、已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团组织考察,表现优秀的团员。考察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如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推荐。

4、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心集体事务。支持学校、院系、班级的各项工作,主动参与并带动同学配合做好“智慧团建”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对于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可给予优先考虑。

5、注重自身品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富有团队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补考记录,2020-2021学年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在班级前30%以内。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各级团学组织的主要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特别突出的,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到前40%。

7、自觉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学校、学院、班级各类活动,群众基础良好,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支部推荐。团支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本通知精神。按照“推优”条件在支部中提名,并征求辅导员意见;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团员“推优”审核表(见附件),报学院团总支审核。参加团员大会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支部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参会团员半数以上票数方能被确定为推荐对象。

时间安排:315日—317

2学院公示。团支部将“推优”名单报学院团总支,团总支召开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将推荐对象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5个工作日

时间安排:318日—325

3结果上报。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时间安排,将学院各团支部“推优”审核表纸质版需附上成绩和所获得荣誉佐证材料、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汇总表的纸质版需团总支签字并盖章)报送至校团委徐倩(电子版发送邮箱:fjnytwzz@163.com)。

时间安排:326日前

4团委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讨论确定名单,并将确定结果进行通报

时间安排:329

5向党组织推荐。校团委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向党组织进行推荐。校团委签署意见向二级学院党组织推荐,向二级学院团总支反馈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应认真按照推荐程序,召开团支部会议,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名额原则上由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实际确定,择优推荐。个别在校级学生组织积极工作的同学,团委可以向团总支推荐。

3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推优”工作,避免片面性、随意性,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对违规被推荐的,将撤销“推优”资格。

                                                         

共青团云顶线上棋牌平台委员会

                                                                                                20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