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况
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工作重点
中央扫黑除恶重拳打击8种情形黑恶势力: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二、教育系统提出以下9项重点打击范围:
1.干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
2.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
3.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4.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人员;
5.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6.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及社会闲杂人员;
7.幕后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8.采取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抵赖等手段,非法侵吞教育国有资产,侵占教育公共资源社会人员。
9.与教育有关联的其它黑恶势力(校园贷、校园欺凌、宗教渗透)。
三、打击范围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6个重点: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加强组织领导。
四、常识问答
1、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长时间?
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这次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什么特别意义?
这次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1983年、1996年、2001年上次集中“严打”以来,又一次全国性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专项斗争。
3、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阶段目标是什么?
2018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