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好< 福建省高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农高职党〔2016〕118号)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上半年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专项督查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
各单位对所属办公场所开展全面自查,并于3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送学校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394008153@qq.com邮箱)。
二、督查阶段
为了确保办公行政用房配置不超标、使用不浪费,办公室将于3月20日至4月10日对全校办公室面积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全面掌握本单位现有行政办公用房的配置使用情况,并如实上报;
2、办公室使用面积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掌握使用,不得超标准、超面积配置;
3、日常工作中,需要调整办公室或改变用途的应及时报办公室批准。
联系人:王志攀。
附:学校行政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自查表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行政办公用房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