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中心岗位职责
一、产教融合中心工作职责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校企合作规划。广泛了解、掌握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情况,加强校企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促进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
1.制订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的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做好统计、总结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做好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完善校内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
2.指导和监督学校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合作项目。督促对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适时为其提供各项服务。
3.负责中心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各实训室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维护中心的安定稳定。
4.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实训中心工作。规划、统筹中心的总体工作和组织协调中心各岗位工作。
5.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协助实训处做好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院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
6.负责制定学院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实验室建设方案,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的方案。
7.做好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有关的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
二、产教融合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完成产教融合中心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处理本部门事务;
2.负责拟定学校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的机制;
3.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分解,抓好工作落实;
4.负责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调研、组织与协调工作;
5.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6.负责了解企业需求、合作信息并及时传达到各学院、相关部门;
7.负责与地方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拓宽校企合作渠道;
8.指导和监督学校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合作项目。督促对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适时为其提供各项服务。
9.负责制订(修订)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三、产教融合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各项决议,在实训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中心的实践教学管理等工作。
2.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有关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3.制定和审核各二级学院、教学专业的各种实践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质按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4.负责做好校企合作和合作办学环节的监控和检查考核工作。
5.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6.配合中心主任,做好中心人员的考核工作。
7.配合中心主任,做好中心安全稳定和环境卫生工作。
8.协作相关部门组织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产教融合中心校企合作干事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协调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的工作关系;
2.负责与企业联系、沟通,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
3.推动企业与学校产学结合、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方案、技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
4.联系各二级学院,汇总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情况;
5.负责联系二级学院,加强学校与企业合作、产学合作业务及成果管理;
6.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文书整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校领导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产教融合中心实验实训干事工作职责
1.协助综合科科长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中心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上报等工作。
3.负责中心的报刊、函电的收转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的新闻起草工作。
5.负责中心照片拍摄工作。
6.负责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中心办公耗材的领用、管理、发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产教融合中心综合科干事工作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综合科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和规范使用本部门的公章,负责审核以中心名义签发的各种报告、信函、材料等文稿。
3.负责中心的内外联系和公务接待工作,组织协调中心的综合性工作。
4.负责中心各类会议及活动的筹备、协调、记录和落实工作。
5.协助主任做好中心人员考勤登记、工作量统计工作。
6.负责中心各类文书档案收集、管理、上报工作。
7.协助中心主任,起草中心各类文件。
8.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工作。
9.负责中心预算经费的编制、上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